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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举报罗永浩:锤子手机违反《广告法》?

广告门的伙伴们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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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玟玟 自由撰稿人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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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近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举报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公司对产品Smartisan T1型号手机进行涉嫌虚假的广告宣传,并请求查实并进行依法处罚。

方舟子称,锤子手机在其广告中自吹“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的设计”“一切都是最好的”,违反《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肆意贬低同类产品,违反第二章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举报信原文:

 

方舟子和罗永浩结怨已久。罗永浩之前曾在微博上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称5年来没有公开过账目,59万的安保费支出疑点重重。

不过,方舟子这次的举报却使得罗永浩的锤子手机再次登上微博热搜榜,“最好用的手机”“世界最顶尖的设计”等广告语也令人更加印象深刻。罗永浩在今天上午发微博表示“开心,就算是蓄意安排,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疑似对此事的回应。

 

 

本文来源于广告门 adquan.com

关联公司: 暂无
标签: 锤子手机 方舟子 罗永浩 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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